記者陳奕廷/綜合報導
犯下殺害大哥並分屍的永和分屍案嫌犯梁志超,今天下午6點遭新北地院裁定收押 。(圖/資料照,張貴翔攝)
犯下殺害大哥並分屍的永和分屍案嫌犯梁志超,地院認為被告經訊問後,認其涉犯殺人罪,犯罪嫌疑重大,所犯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以其犯後之行跡,有事實足認有逃亡、滅證之虞,今天下午6點遭新北地院裁定收押。
據悉兇嫌梁志超一家都是緬甸移民,家中9個兄弟姊妹排行老大,死者為么弟梁納克,十多年前為了照顧中風的母親,辭掉法警工作,一肩擔起照顧母親的責任,家中主要的經濟來源是梁志超的退休金及被動收入,其他7名兄弟姐妹每月各提供3000元,作為照護母親的孝親費,直到去年母親離世。
而這兩兄弟感情並不和睦,大哥梁志超不滿梁納克沒經濟能力,2人多年來疑時常因金錢問題爭吵,還鬧上法院,據檢警調查,曾當過外交部司機的梁志超,資產推估有3千萬以上,不過對梁納克,梁志超也是斤斤計較,親兄弟明算帳,他被偵訊時供稱是因為弟弟共欠他約5萬元,上個月31日晚間2人因此大吵,才會心一橫殺害對方。
似乎冥冥之中早有注定,把弟弟殺害並分屍後,梁志超23小時後遭警方逮捕,時間是昨天下午4時許,正巧就是死者的二哥及五哥前往案發現場招魂的時候,梁志超面對媒體詢問,竟暴走指控死者「他借錢不還我」,「霸佔3間房」、「常欺負我」,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。新北地院今也對此案認為,衡酌本案事涉人命,及其犯行對於社會之危害程度,認有羈押之必要,應予羈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