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易軍堯/綜合報導
台中在去(2021)年的2月曾發生一起侵犯案件,一名從事酒店女公關的女子遭同公寓住戶強扯進房後侵犯得逞,還將其皮夾內的4千元現金搶走,最終被依照多項罪刑、經過多次審理後判處應賠償90萬元;全案仍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犯案楊姓男子疑似覬覦同公寓的女性住戶美色,就趁其下班上樓梯之時,冷不防從角落出現並將其拉到自己位於3樓的租屋處,強取其皮夾內的現金後逼迫脫衣洗澡,並隨即多次侵犯得逞。
染指女方後楊男甚至持刀恐嚇,威脅受害女子不得報警,而女方則是因為身心受創,最終決定挺身而出提告處理,不料竟還遭楊男反咬自己「設局仙人跳」,最終法院審理不採信楊男說詞,最終判處楊男須賠償90萬元,扣除女方獲得的撫慰金及醫療費後,楊男仍須賠償56萬元;全案仍可上訴。